服务使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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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使用条款

服务使用条款

第1章:总则
第2章:服务使用合同
第3章:缔约方的义务
第四章:使用服务
第5章:解除合同和限制使用 第6章:其他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目的)
该条款旨在规定公司"SUNPATCH TECHNO"在网站(www.sunpatch.com/ch)上提供的所有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使用条件及程序相关事项。

第2条(定义)
本条款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1. 用户:根据本条款接受公司提供的服务者
2. 使用合同:关于服务使用,公司与用户之间签订的合同
三,加入:在公司提供的申请表格中填写相应信息,同意本条款,完成服务使用合同的行为
4. 会员:在党网站上提供注册会员所需的个人信息,注册会员的人
5. 用户编号(ID):为了识别会员和利用会员的服务,由用户选定,公司认可的英文字母和数字的组合(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签发一个ID)
6.密码(PASSWORD):为了保护会员的信息,用户自己设定的英文字母和数字,特殊文字的组合
7,使用:公司或会员在服务使用后终止其使用合同的意向表示

第3条(条款的效力和变更)
会员不同意变更的条款时,可要求退出(撤销)会员,自变更的条款生效之日起7日后仍不表示拒绝意向,继续使用服务时,视为同意条款变更事项。
1 本条款的服务画面上登载或通过公告事项公告栏或其他方法进行公告,生效。
2 公司如认为有必要,可变更本条款的内容,变更后的条款在服务页面公告,公告后7日以后仍不表示拒绝,继续使用服务时视为同意条款变更事项。
3 用户不同意变更的条款时,可以停止使用服务,取消本人的会员注册;继续使用时,视为同意变更条款,变更的条款与前款所述条款相同,生效。

第4条(准用规定)
本条款中没有明示的事项请遵循《电信基本法》,《电信事业法》及其他有关法令的规定。


第二章 服务使用合同

第5条(使用合同的成立)
使用合同由公司对用户使用申请的同意和用户对条款内容的同意而成立。

第6条(使用申请)
使用申请可在服务的会员信息画面中,在用户要求的加入申请表格格式中记录个人个人信息进行申请。

第7条(使用申请的允诺)
1 会员正确填写申请表的所有事项并提出使用申请时,如无特殊情况,将承诺服务使用申请。
2 在符合下列各号的情况下,可不承诺使用:
1. 未以本人实名申请时
2. 使用他人名义申请时
3. 虚假记载使用申请内容的情况
4. 以妨碍社会安宁秩序或美风良俗为目的申请时
5. 其他公司规定的使用申请条件不齐全时

第8条(合同事项的变更)
会员申请使用时,所记载的事项变更时需修改,未修改而发生的问题责任在于会员。


第三章 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第9条(公司的义务)
公司不经本人同意,不向第三方泄露或发布有关提供服务的会员身份信息。 但是,根据《电气通信基本法》等法律规定,国家机关有要求的,对犯罪有侦查目的或者根据其他相关法令规定的程序提出请求的,不予受理。

第10条(会员的义务)
1 会员在使用服务时不得有下列各项行为:
1. 否定使用其他会员ID的行为
2. 复制,出版或向第三方提供从服务中获得的信息的行为
3. 侵犯公司著作权,第三方著作权等其他权利的行为
4. 散布违反公共秩序和美风良俗内容的行为
5. 客观判断与犯罪有联系的行为
6. 其他违反有关法令的行为
2 会员不得利用服务从事经营活动,对利用经营活动产生的后果,公司不承担责任。
3 会员不得将服务的利用权限,其他利用合同上的地位转让或赠与他人,也不得作为担保提供此种服务。


第四章 服务使用

第11条(会员的义务)
1 会员根据需要,对自己的邮箱,留言板,注册资料等维护工作负有管理责任。
2 会员不得擅自删除,更改公司提供的资料。
3 会员不得在公司网站上登记违反公共秩序及微风良俗的内容或侵害第三方著作权等其他权利的内容。 如果登载了这些内容物,那么会员将承担所有后果。

第12条(留言物管理与删除)
为有效运营服务,可限制会员的存储空间,信息大小,保管天数等,如登记内容符合以下各号内容,则无需事先通知即可删除。
1. 诽谤其他会员或第三者或以中伤谋害名誉内容的情况
2. 违反公共秩序和美风良俗的内容
3. 被认定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内容
4,侵犯公司著作权,第三方著作权等其他权利的内容
5,会员在公司网站和论坛上发布淫秽色情信息或者链接淫秽色情网站的,
6. 判定其他违反相关法令的情况

第13条(发布物的著作权)
帖子的著作权归发帖人本人所有,会员不得将利用服务获取的信息加工,销售行为等服务所载资料用于商业用途。

第14条(服务使用时间)
服务使用原则上为全年无休日1日24小时,除非业务上或技术上有特别障碍。 但是发生定期检查等事由时不会那样。
第15条(服务使用责任)
不得利用服务进行黑客攻击,色情网站链接,非法发布商用S/W等行为,如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经营活动的结果及损失,以及有关机构采取的法律措施等,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16条(停止提供服务)
符合以下各款的情况可终止提供服务:
1. 维修服务用设备等因工程不得已的情况
2,电信事业法规定的电信运营商停止电信服务时
3. 需要系统检查的情况
4. 有其他不可抗力事由时


第五章 合同解除和使用限制

第17条(解除合同和使用限制)
1 会员想要解除使用合同时,会员本人需通过网络申请解除合同,公司确认本人身份后进行处理。
2 公司会员如有下列各项行为,应在解除措施前30天通知客户并提供陈述意见的机会。
1.盗用他人用户ID及密码的情况
2.故意妨碍服务运营的情况
3. 虚假申请加入的情况
4. 同一用户用不同的ID进行双重注册的情况
5. 传播妨碍公共秩序和美风良俗的内容的情况
6. 做出损害他人名誉或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时
7. 以妨碍服务稳定运行为目的传送大量信息或广告性信息的情况
8. 散布导致信息通信设备故障或信息等破坏的电脑病毒程序的情况
9. 侵犯公司或其他成员或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
10. 不正当使用他人个人信息,用户ID及密码的情况
11.成员在自己的网站或公告栏等淫秽色情网站,登载或链接的情况
12. 判定其他有关法令违反的情况


第六章 旗杆

第18条(禁止转让)
会员不得将服务的利用权限,其他利用合同上的地位转让,赠与他人,不得作为担保提供此种服务。

第19条(损害赔偿)
关于免费提供的服务,无论会员发生任何损失,除非冻损是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公司对此不负责。

第20条(豁免条款)
1 公司因天灾,战争或其他相应的不可抗力而无法提供服务时,有关提供服务的责任免除。
2 公司维修,更换服务设备, 第11条(会员的义务)
1 会员根据需要,对自己的邮箱,留言板,注册资料等维护工作负有管理责任。
2 会员不得擅自删除,更改公司提供的资料。
3 会员不得在公司网站上登记违反公共秩序及微风良俗的内容或侵害第三方著作权等其他权利的内容。 如果登载了这些内容物,那么会员将承担所有后果。

第12条(留言物管理与删除)
为有效运营服务,可限制会员的存储空间,信息大小,保管天数等,如登记内容符合以下各号内容,则无需事先通知即可删除。
1. 诽谤其他会员或第三者或以中伤谋害名誉内容的情况
2. 违反公共秩序和美风良俗的内容
3. 被认定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内容
4,侵犯公司著作权,第三方著作权等其他权利的内容
5,会员在公司网站和论坛上发布淫秽色情信息或者链接淫秽色情网站的,
6. 判定其他违反相关法令的情况

第13条(发布物的著作权)
帖子的著作权归发帖人本人所有,会员不得将利用服务获取的信息加工,销售行为等服务所载资料用于商业用途。

第14条(服务使用时间)
服务使用原则上为全年无休日1日24小时,除非业务上或技术上有特别障碍。 但是发生定期检查等事由时不会那样。
第15条(服务使用责任)
不得利用服务进行黑客攻击,色情网站链接,非法发布商用S/W等行为,如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经营活动的结果及损失,以及有关机构采取的法律措施等,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16条(停止提供服务)
符合以下各款的情况可终止提供服务:
1. 维修服务用设备等因工程不得已的情况
2,电信事业法规定的电信运营商停止电信服务时
3. 需要系统检查的情况
4. 有其他不可抗力事由时


第五章 合同解除和使用限制

第17条(解除合同和使用限制)
1 会员想要解除使用合同时,会员本人需通过网络申请解除合同,公司确认本人身份后进行处理。
2 公司会员如有下列各项行为,应在解除措施前30天通知客户并提供陈述意见的机会。
1.盗用他人用户ID及密码的情况
2.故意妨碍服务运营的情况
3. 虚假申请加入的情况
4. 同一用户用不同的ID进行双重注册的情况
5. 传播妨碍公共秩序和美风良俗的内容的情况
6. 做出损害他人名誉或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时
7. 以妨碍服务稳定运行为目的传送大量信息或广告性信息的情况
8. 散布导致信息通信设备故障或信息等破坏的电脑病毒程序的情况
9. 侵犯公司或其他成员或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
10. 不正当使用他人个人信息,用户ID及密码的情况
11.成员在自己的网站或公告栏等淫秽色情网站,登载或链接的情况
12. 判定其他有关法令违反的情况


第六章 旗杆

第18条(禁止转让)
会员不得将服务的利用权限,其他利用合同上的地位转让,赠与他人,不得作为担保提供此种服务。

第19条(损害赔偿)
关于免费提供的服务,无论会员发生任何损失,除非冻损是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公司对此不负责。

第20条(豁免条款)
1 公司因天灾,战争或其他相应的不可抗力而无法提供服务时,有关提供服务的责任免除。
2 公司因维修,更换服务设备,定期检修,施工等不得已原因造成的损害,免予承担。
3 公司不对会员归责理由造成的服务利用障碍负责。
4 关于会员利用服务所期待的利益或通过服务获得的资料造成的损失,公司不承担责任。
5 公司不对会员在服务中刊登的信息,资料,事实可信度,准确性等内容负责。

第21条(管辖法院)
对因使用服务引发的纠纷提起诉讼时,由管辖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作为专属管辖法院。


布则
(试行日)本条款自2020年01月01日起施行。

股份公司 SUNPATCH TECHNO代表 : 金正秀营业执照号 : 134-81-79658
住址 : 忠淸南道 天安市 西北九 盛擧邑 三谷2吉 69号码 : 041-575-4044 传真 : 041-575-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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